1.1.2 变量

一、声明

  1. Go语言是静态类型语言,变量有明确的类型

  2. 声明变量的一般形式是使用var关键字:

    var name type

    name:变量名

    type:类型

  3. 声明变量后,系统自动赋予默认值,如:int为0,float为0.0,bool为false,string为空字符串,指针类型为nil等

  4. 变量命名规则遵循小驼峰,非强制

  5. 变量声明形式分标准格式、批量格式、简短模式三种:

    1. 标准格式:

      var 变量名 变量类型
    2. 批量格式:

      var (
      	变量名 类型
          变量名 类型
      )
      
      var 变量名1,变量名2... 类型
    3. 简短模式:

      变量名 := 表达式
      1. 只能用来定义变量同时显示初始化值

      2. 不能提供数据类型

      3. 只能在函数内部使用,不能声明全局变量

      4. 同样可以进行批量声明

二、赋值

  1. 单个变量赋值:

  2. 多变量赋值

三、变量的作用域

  1. Go语言的变量分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

    1. 局部变量:在函数体内声明的变量为局部变量,作用域只能在函数体内,参数和返回值变量也是局部变量

    2. 全局变量:在函数体外声明的变量为全局变量,可以在整个包甚至外部包(被倒入后)使用,也可以在任何函数中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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